漯河召陵这个女检察官不一般!
近日,从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检察院传来喜讯,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佳丽被授予“漯河青年五四奖章”,是今年全市检察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检察干警。
在漯河市检察系统王佳丽是有名的业务能手。从事公诉工作8年中,她公正执法,善于监督,确保案件质量,所办理案件无一错案。在办案中,她推行优化案-件比工作机制,协同侦查机关、法院开展刑拘之诉,积极推行认罪认罚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提升专业能力,推行确定刑量刑建议。她推行刑事执行“三四五工作法”,建立了社区矫正专职检察官制度,保障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专业化,先后办理了66起公益诉讼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先后促成本我市首个“司法公益林”,全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她还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开展创新型公益诉讼项目,所申报的课题荣获全市创新型项目二等奖。同时,她还热心公益、胸怀大局。她先后加入知心姐姐爱心团队、漯河市志愿者协会,担任辖区学校校外辅导员、法制副校长,对辖区学校、村镇及社区进行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帮助,参与妇女权益维护、关爱留守儿童、绿色出行等活动,展现了当代青年检察官的风采。
她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8次,曾被评为河南省分赛区公诉人“优秀辩手”,全省“刑事执行业务能手”,全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全市“优秀公诉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青年岗位能手”、“巾帼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十大杰出检察官”等荣誉称号,所办理的案件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精品案件”,参与撰写的调研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等奖。
王佳丽表示:“身为新时代的青年人,处于检察办案一线,胸怀大局,尽心履职,执法为民,不断砥砺品质,锤炼自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希望”。
通讯员常雨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