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县实行“信用+承诺”准入管理制度
2013年以来,临颍县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资格审查环节“信用+承诺”准入管理制度,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制度性交易成本和因有效投标不足引起重新采购概率,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和采购效率。对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法定政府采购项目,将供应商须提供的近期财务报告、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按时缴纳社保、税收等4项证明材料以1份资格承诺函代替。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文本,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就上述证明材料出具书面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小组(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依据投标(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结合供应商在案信用记录结果,就其承诺事项进行资格审查,变事前审查为事后监管,确保项目履约质量。自实行以来,共为285家企业提供了便利,完成涉及项目60个。(张智媛 谢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