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漯河名城网 > 首页 > 滚动新闻

漯河:拒不履行法律义务 男子被列失信名单

小号 默认 大号
2024-08-06 来源: 漯河日报

8月5日,记者从临颍县人民法院获悉,张某某因不当得利纠纷被诉至法院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法院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某某因不当得利纠纷,被侯某某诉至临颍县人民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张某某在判决书生效后三日内偿还侯某某8500元。判决书生效后,张某某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侯某某向临颍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4年3月25日依法立案受理。

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发现张某某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将张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张某某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文 | 漯河日报全媒体记者 于文博

统筹 | 周鹤琦

审读 | 王俊方

版权声明:未经漯河日报书面正式授权,谢绝任何媒体、自媒体以任何形式转载、摘编漯河名城网原创稿件,违者必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关注我们

    漯河发布客户端

    漯河名城网

    漯河日报抖音号

    漯河日报教育新闻部微信

    漯河日报快手号

    漯河日报人民号

    漯河日报社健康事业部微信

    漯河日报社微公益

    漯河日报社小记者微信

    漯河日报视频号

    漯河日报头条号

    漯河日报微博

    漯河日报微信

    漯河手机报微信

    漯河微地产

    漯河小城生活微信公众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1101

豫ICP备05015908号

豫公网安备 41110302000005号

© 2002-2018 漯河名城网(www.lhrb.com.cn)漯河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漯河名城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