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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防范非法金融广告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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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来源: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防范非法金融广告的提示

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广告提示如下:

一、非法金融活动,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经批准或超越许可范围,从事金融业务或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二、非法金融活动破坏金融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包含集资内容的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集资宣传。

三、提高防范意识,严范非法金融广告。非法金融活动种类繁多、形式多样,但其本质都是不法分子违法违规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核心手段都离不开编造项目、伪造资质、承诺高额回报,希望广大公众擦亮眼睛,积极防范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广告。

四、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如下非法金融广告:

1.含有以投资咨询、贷款中介、资金周转、信用担保、典当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信用贷款、低息或无息贷款内容的非法金融广告;

2.含有以代客理财、委托理财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保底、快速回报、无风险、高收益内容的非法理财广告;

3.含有以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债券发行名义传播的涉及承诺高息回报内容的非法投资广告;

4.含有以造林、种植、养殖、庄园开发、项目开发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付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非法招商广告;

5.各类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非金融单位和个人以支付或变相支付利息、红利或者给予定期分配实物等非法广告;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非法金融广告。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吁广大市民群众:请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如发现以上非法金融广告,您可以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2025年6月13日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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