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法院:全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 创建工作迈向更高水平

6月20日,临颍县人民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玉才出席会议并讲话,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王玉才指出,现阶段“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在党建引领、审判质效、基层治理、联动解纷方面成效显著,应予充分肯定,但同时也存在重视程度不够、创建合力不足、工作标准不高三大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就进一步做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王玉才强调:
一是要高站位推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院党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系统谋划,统筹推进。要坚定“创则必成”的信心决心,铆足干劲拼劲,提效能、创品牌,树标杆、做示范,努力在全省创一流、全国争先进。要持续聚焦主责主业,将上诉率、调解率、平均结案时间等全省先进质效指标作为推动创建工作的强大动力,夯实“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基础。
二是要高标准要求。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遵循《“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方案》指引,按照6个方面的创建考评标准,准确分析当前短板弱项,建立整改提升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倒排工期。要树立全院一盘棋意识,调动全院力量,群策群力,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迈向更高水平。
三是要高效率联动。要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凝聚多元解纷合力,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延伸审判职能,主动参与到临颍“民情夜市”“颍之有理”等上门服务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从而发动群众、凝聚合力,共同推进创建工作。
四是要高水平创建。要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作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充分把握住机遇和挑战。以创建工作为抓手,充分展示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司法为民、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持续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改进司法作风,讲好法庭故事,向人民群众展示人民法庭新“枫”景,以点带面推动临颍法院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张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