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校园欺凌 守护阳光童年 ——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开学季预防校园欺凌法治宣讲活动
9月28日,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区实验中学小学部法治副校长吕夏杰走进校园,为在校学生带来一堂生动的开学季法治课。本次授课以“拒绝校园欺凌 守护阳光童年”为主题,旨在增强学生法治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从源头预防校园欺凌,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课堂上,吕夏杰以《大阳的法治奇妙之旅》为主线,借助壮虎、小强、大阳、豫小暖等角色和短视频故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法、最高检相关司法解释,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言语欺凌、身体欺凌、网络欺凌三类常见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危害后果以及对应的法律责任。授课过程中,通过有奖问答的互动形式巩固所学法律知识,充分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让整堂法治课兼具严肃性与趣味性。
针对校园欺凌应对处置,吕夏杰现场传授自我保护方法,向同学们提出“三管”行为准则:管住嘴,不嘲笑、不诋毁、不起侮辱性外号;管住手,不推搡、不殴打、不抢夺物品;管住网,不偷拍、不造谣、不网暴。同时提醒大家,遭遇校园欺凌时,不要沉默忍让,更不能以暴制暴,要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和法治副校长求助;目睹欺凌行为时,做到不围观、不起哄,及时主动上报;若产生冲动伤人的想法,要及时冷静克制、终止不当念头。
此次宣讲是法治副校长履职尽责、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以检察履职守护少年向阳成长,让每一位孩子在平安温暖的校园中健康快乐长大。(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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