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酒后去帮忙,无证还酒驾!
8月4日晚,漯河交警开发区大队执勤民警在人民东路与中山路口对一辆三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脸色通红,身上散发着酒味。通过酒精检测,结果为21mg/100ml,该车驾驶人薛某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后经查,其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

薛某称自己当晚吃饭时喝了些酒,本来已经睡下,但是朋友打电话邀请其帮忙搬家,薛某以为睡了一会儿已经“酒醒了”,便驾驶三轮摩托车出门,途中被查。
开发区大队依法对薛某无证驾驶摩托车、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出处罚。
来源:漯河交警
统筹 周鹤琦
审读 王俊方
编辑: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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