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超载车辆凌晨野蛮行驶、严重扰民,交警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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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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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凌晨4时许,舞阳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329国道舞阳县北舞渡镇路段有数辆大货车不但超载、野蛮驾驶,且行驶过程中动静非常大,严重扰民。接到举报后,舞阳交警高度重视,根据举报中具体信息及周边道路情况,部署安排辖区中队民警设卡拦截。4时30分,先后多辆货车通过夜幕掩护,沿329国道舞阳县北舞渡镇路段缓缓驶出进入执勤民警视线,随即,民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并将载重货车引导至附近的超限检测站进行称重检测。


经过磅称重,豫DX39**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核定载质量49吨,司磅实际总重148.94吨,超限率204%;豫DH11**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核定载质量49吨,司磅实际总重145.14吨,超限率196%;豫PE18**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核定载质量49吨,司磅实际总重155.36吨,超限率217%。此外,民警还发现三辆超载货车均存在改装和未粘贴反光标识的交通违法行为。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对三名驾驶员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未按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违法行为,分别合并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2200元的处罚。目前,三辆违法货车已被移交给交通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9月10日18时55分,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接到一条车辆逾期未检验预警指令,大队值班民警立即通知路面巡逻民警对该车进行拦截检查,随后,民警在吴城超限站成功将该车拦截。经过仔细核查,该车确为逾期未检验车辆,后经查,该车驾驶员徐某某的驾驶证已经超过了有效期。
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对徐某某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合并作出驾驶证记1分、罚款700元的处罚。
编辑: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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