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

为全方位提升刑事检察干警专业素养,3月12日,漯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组织全市检察机关普通刑事犯罪条线“青苗班”12名检察官助理,对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二审上诉案件进行庭审观摩并评议。
庭审期间,在检察讯问环节,上诉人坚称未接触被害人,拒不认罪。出庭检察员从现场方位的明确、冲突双方站立点位,以及被害人倒地方向等细微之处切入,连发数问,问题环环相扣,还原案发经过,戳破上诉人的不实辩解。在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环节,出庭检察员展现出扎实的专业功底,以严谨的逻辑架构,有条不紊地对证据采信情况进行剖析,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与辩护人提出的无罪辩护意见,逐点回应,论证有力、条理清晰。同时,积极发挥法庭教育职能,结合案件实际,深入阐释背后的法律意义与社会警示,让法律的严肃性与引导性得以充分彰显。
庭审后,观摩人员围绕检察官在法庭讯问时的技巧运用、示证质证环节的证据呈现逻辑,以及法庭辩论中的临场应变表现,展开全方位、多角度的细致探讨,针对庭审中存在的亮点、不足以及今后工作中需要改进的措施等方面提出自己的见解及意见。
会上,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明辉从如何审查认定非现场询问证人证言的证据采信、如何强化技术性证据的实质性审查、如何引导侦查机关高质量完成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如何在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权益的情况下提高调解成功率等方面分享了工作经验和技巧。他强调,庭审观摩评议是两级院实战练兵的大舞台,要把庭审观摩评议活动作为常态化“练兵场”持续深耕,源源不断为检察人员成长赋能,促进检察人员能力提升,为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案件提供人才保障,推动全市刑事检察工作争先出彩。(张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