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无证驾驶车辆上路 侥幸心理终被查处

3月12日13时13分,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在323省道舞阳段车辆管理所附近设卡检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豫L1U7**的载货轻型栏板货车缓缓驶来,民警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当民警依法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时,驾驶人张某某谎称驾驶证遗忘在家,也无法出示电子驾驶证。后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该驾驶人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系无证驾驶。
面对铁证,张某某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称自己一时侥幸,开车拉货上路跑得路程不算远,不会遇到执勤交警,没想到被查。
民警对驾驶人张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讲解了无证驾驶车辆上路行驶的危害,并依法对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的处罚。
来源:漯河交警
校对:谢明芮
统筹:周鹤琦
审读:李玉冰
编辑: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