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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部门座谈会 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赋能检察业务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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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来源:

3月21日,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部门座谈会。会上,市人民检察院第一至第八检察部、检察侦查筹备组、案管办部门负责人就如何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进行了发言。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永召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在业务管理上,要突出事前引领,重在发挥统筹指导作用。要定期召开业务工作调度会,围绕整体工作开展、重点业务推进、典型案例培育、人才培养、漯检品牌建设、数字检察发展等方面,对每个县区院、每个条线、每项业务等进行整体评价、质效评价,有效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弱项短板。同时要聚焦案件办理中的“依程序办案与依职权监督的案件结构比”“依程序移送、依申请受案与主动发现的案源结构比”两个重要指标进行实时评价,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案件管理上,要突出事中管理,重在全流程管控。要认真对照正负面清单,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以管理提升案件办理的质量、效率、效果,积极提高正面评价指标,有效降低负面评价指标。要树立系统集成思维,对案件办理进行全流程管控,形成工作闭环,要有始有终、有特色亮点,更要有创新。要结合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突出问题深化治理工作要求,围绕13项深化治理任务,认真对照、全面梳理、及时整改,坚持月例会汇报制度,有力推进监督质效整体提升。要加强对办案过程中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管控,严肃杜绝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给检察权运行“加把锁”。要强化能力提升、转变作风,以开展“学理念、精业务、增本领、强作风”活动为载体,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注重全科检察官、业务尖兵、领军人物、优秀办案团队的培育,为案件办理奠定坚实人才基础。在质量管理上,要突出事后评价,重在案件质量评查。认真落实高检院“每案必检”“每案必查”要求,谋划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办法,丰富评查方式,主要围绕繁简分流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应该综合履职而未履职、是否存在应该听证而未开展听证、是否存在有案件线索该移送未移送、案件是否出现信访问题、办案时长是否合理、认罪认罚视频与文书签字是否一致等七个方面进行重点检查与评查,并将查出的优质案件、瑕疵不合格案件进行公开质效展示。要注重评查结果运用,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作为评价检察官办案业绩的重要依据,纳入检察官考核管理体系;同时在评查过程中,发现承办检察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要移交检务督察部门严肃追究责任,以管理倒逼责任落实。

会议要求,要积极推动检察长和检委会的业务决策管理、办案部门和办案组织的自我管理、案件管理部门的专门管理、检务督察部门的司法责任管理、政工部门的干部人事管理,努力实现“五大管理主体”协同联动、“管案”与“管人”有机衔接。要将一体化抓实“三个管理”的具体措施形成制度性、规范性办法,以建章立制促长治长效,引领和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黄鑫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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