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庄某某被刑事拘留

5月24日上午,临颍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其被一男子诈骗了十余万元。接警后,陈庄派出所民警马晨光迅速与报警人取得联系。经了解,2024年12月份,保某某在临颍县务工时与一男子庄某某相识,该男子自称单身,为临颍县某单位公职人员,并且在郑州有一套房屋价值百万。在“身份”和“土豪”光环的加持下,保某某迅速与“白马王子”坠入爱河。
但让保某某没想到的是,两人交往一段时间后,庄某某开始不断上演悲情戏码,先后以房产过户、请领导吃饭、办理工作证件、协调关系、银行卡解冻缴税等为由,骗取保某某钱财十三余万元,直到后来到某单位找该男子被告知“查无此人”时,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了解该情况后,办案民警马晨光迅速组织警力,对该男子的身份信息和社会背景等进行调查核实,在反诈中心、新城派出所等单位同步协作下,当天中午,办案民警在临颍县某小区将犯罪嫌疑人庄某某成功抓获归案。
据了解,庄某某,49岁,无固定职业,在郑州市无房产信息,曾先后因盗窃罪、诈骗罪被多次判刑。此次诈骗期间,庄某某利用其在某单位官媒上下载的图片包装自己身份和行程,并且加上自身滴水不漏的“演技”,让保某某对自己的虚假身份没有丝毫怀疑。
目前,庄某某已被临颍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临颍县公安局
校对 谢明芮
统筹 周鹤琦
审读 谭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