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人货混装,莫让“货”车变“祸”车

经查,驾驶员许某某驾驶豫L3***5号轻型自卸货车,为防止车斗内货物掉落,便让同伴坐在货车车厢内。
民警向驾驶员及同乘人员讲解了违法载人的安全隐患,并依法对驾驶员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来源:漯河交警
校对 谢明芮
统筹 周鹤琦
审读 谭艺君
编辑:李鑫
经查,驾驶员许某某驾驶豫L3***5号轻型自卸货车,为防止车斗内货物掉落,便让同伴坐在货车车厢内。
民警向驾驶员及同乘人员讲解了违法载人的安全隐患,并依法对驾驶员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来源:漯河交警
校对 谢明芮
统筹 周鹤琦
审读 谭艺君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1101
© 2002-2018 漯河名城网(www.lhrb.com.cn)漯河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漯河名城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