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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力 一企业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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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来源:

近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对一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力的食品生产企业依法处以5100元罚款。这是今年4月15日该规定实施以来,我市开出的首张罚单。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涉事企业存在“重视不足、落实缺位、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未严格执行“三类人”“三件事”“三本账”管理制度。“三类人”指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及安全员,“三件事”涵盖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三本账”则包括每日检查记录、每周排查报告和每月调度纪要,旨在将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实现风险精准防控。

此次处罚释放出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零容忍”的信号。作为新规实施后的首起案例,其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具有强烈警示意义,倒逼企业规范经营、防控风险。

漯河日报全媒体记者 应诗雨

通讯员  张 博   冯 涛

校对 李    鑫

统筹 周鹤琦

审读 谭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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