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一家旅行社被吊销业务经营许可证!

漯河市笑夕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你单位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附件),告知本机关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六十日内向漯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因本机关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未能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你单位也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漯)文综罚决字〔2025〕7号
联系地址: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漯河市体育中心院内漯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403室
联系人: 张钊、曹胜凯
联系电话:0395-3161989
特此公告
漯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8月13日
来源:漯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校对 曹 华
统筹 周鹤琦
审读 李 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