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10月28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我市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近年来,我市坚持从全局高度谋划和推进法治建设,将全面依法治市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写入市八次党代会和市政府工作报告,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构建起高效协同的工作格局。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漯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工作办法》,实现市、县、乡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办法,创新实行法治政府建设周例会制度、“1+7+N”政府法律顾问模式,全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注重“小切口”立法,设立5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定地方性法规16部、政府规章3部,立法数量和质量走在全省前列;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便民利企微改革、“高效办成一件事”和12345政务服务优化,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不断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省率先出台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指引,纵深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通过评查案卷、组织培训等措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多元化解矛盾,创新建立基层矛盾纠纷“两所一庭”联动调解机制,推进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共建,全面推广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全流程覆盖机制,开展畅通普法为民“最后一公里”活动,法治建设成果惠及千家万户。
我市6次荣获依法治省考核优秀等次,是首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我市生产总值增速连续四年居全省前两位,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与评价连续三年居全省前三位,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全面领先、持续领先的良好态势。
漯河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 丹
校对 曹 华
统筹 周鹤琦
审读 谭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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