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漯河名城网 > 社会

贾湖遗址保护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小号 默认 大号
2026-01-05 来源:

《漯河市贾湖遗址保护条例》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贾湖遗址保护工作迈入法治化新阶段,也是我市政协委员提案落地见效、助力文化遗产保护的生动实践。

贾湖遗址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载入教育部审定组织编写、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科书《中国历史》(七年级上册),入选国家重要大遗址名单,在音乐起源、农业起源、汉字起源等领域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

2023年,纪念贾湖遗址发掘40周年暨第二届贾湖文化国际研讨会成功举办,贾湖遗址的重大价值再次受到全球关注。然而,随着贾湖遗址保护开发的深入,社会认知不足、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逐渐显现,需要专项法规提供制度保障。在此背景下,舞阳县政协委员立足贾湖遗址保护实际,撰写提案呼吁制定专项保护条例,为贾湖遗址保护管理划定法治红线。

提案提交后,得到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在立法过程中,相关部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的要求,借鉴浙江良渚遗址、四川三星堆遗址、安阳殷墟等国内重要大遗址立法保护的成功经验,结合贾湖遗址特点,对遗址本体、建设控制地带、馆藏文物、周边环境等保护范围作出明确界定,细化了馆藏文物分级管理、民间收藏规范、旅游开发约束等具体措施,明确了相关责任,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制度体系。

从政协委员的一份提案到一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实施,历时两年多的深耕细作,彰显了我市对文化遗产保护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协商民主在破解发展难题、推动科学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漯河市贾湖遗址保护条例》的实施,将为贾湖遗址的系统性保护、科学化利用、传承性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助力我市进一步擦亮贾湖文化名片,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贡献漯河力量。

通讯员 韩绍金

校对 李    鑫

统筹 周鹤琦

审读 李    胜

版权声明:未经漯河日报书面正式授权,谢绝任何媒体、自媒体以任何形式转载、摘编漯河名城网原创稿件,违者必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0395)5616809
关注我们

    漯河发布客户端

    漯河名城网

    漯河日报抖音号

    漯河日报教育新闻部微信

    漯河日报快手号

    漯河日报人民号

    漯河日报社健康事业部微信

    漯河日报社微公益

    漯河日报社小记者微信

    漯河日报视频号

    漯河日报头条号

    漯河日报微博

    漯河日报微信

    漯河手机报微信

    漯河微地产

    漯河小城生活微信公众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1101

豫ICP备05015908号

豫公网安备 41110302000005号

© 2002-2018 漯河名城网(www.lhrb.com.cn)漯河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漯河名城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