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湖遗址保护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漯河市贾湖遗址保护条例》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贾湖遗址保护工作迈入法治化新阶段,也是我市政协委员提案落地见效、助力文化遗产保护的生动实践。
贾湖遗址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载入教育部审定组织编写、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科书《中国历史》(七年级上册),入选国家重要大遗址名单,在音乐起源、农业起源、汉字起源等领域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
2023年,纪念贾湖遗址发掘40周年暨第二届贾湖文化国际研讨会成功举办,贾湖遗址的重大价值再次受到全球关注。然而,随着贾湖遗址保护开发的深入,社会认知不足、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逐渐显现,需要专项法规提供制度保障。在此背景下,舞阳县政协委员立足贾湖遗址保护实际,撰写提案呼吁制定专项保护条例,为贾湖遗址保护管理划定法治红线。
提案提交后,得到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在立法过程中,相关部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的要求,借鉴浙江良渚遗址、四川三星堆遗址、安阳殷墟等国内重要大遗址立法保护的成功经验,结合贾湖遗址特点,对遗址本体、建设控制地带、馆藏文物、周边环境等保护范围作出明确界定,细化了馆藏文物分级管理、民间收藏规范、旅游开发约束等具体措施,明确了相关责任,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制度体系。
从政协委员的一份提案到一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实施,历时两年多的深耕细作,彰显了我市对文化遗产保护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协商民主在破解发展难题、推动科学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漯河市贾湖遗址保护条例》的实施,将为贾湖遗址的系统性保护、科学化利用、传承性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助力我市进一步擦亮贾湖文化名片,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贡献漯河力量。
通讯员 韩绍金
校对 李 鑫
统筹 周鹤琦
审读 李 胜
豫公网安备 411103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