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评 | 守住“廉关”过好节

■王学明
“紧盯年节关口,严查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等问题,深化风腐同查同治,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严明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作出部署,宣示了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年接着一年抓的坚定决心。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越是在节假日,越要拧紧思想发条,守住廉洁初心,把好廉洁关,过个廉洁节。
节点就是考点。节日是礼尚往来的高峰期,党员干部很容易被人情裹挟,让“小意思”变成“大意思”,让人于不自觉陷入“人情陷阱”。党员干部如果经受不住诱惑,就会陷入围猎者设下的圈套,进而走上违法违纪的不归路。反观那些被查处的党员干部,往往都是从过节接受“薄礼”开始,一步一步发展到后来的主动索要、贪得无厌,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应该看到,天上不会掉馅饼,形形色色的“人情投资”背后,每一笔账都是复杂的“人情算计”。人情往来必须有尺度、明界限。若为讲人情,公私不分、权力任性,就是自毁前程。
廉洁过节是责任更是担当。党员干部要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从中央到地方密集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做到常怀警惕之心、铭记贪欲之险、绷紧纪律之弦,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多读书、读好书,强化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做到心无妄思、足无妄走、物无妄受、人无妄交。要带头树好家风、管好家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严字当头、毫不松懈,风清气正过好节。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节前廉政教育,通过召开节前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廉洁学习、发出廉政提醒书信、开展廉政谈话等方式,给党员干部提提醒、打打预防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执纪监督,强化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严到底、绝不姑息,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让违规违纪者知痛知止,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以有力监督保障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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