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评 | 共筑生态屏障保护野生动物

■陈全义
3月6日,129只白天鹅栖息临颍县黄龙湿地公园千亩湖。这些白天鹅的周围还栖息着白鹭、白骨顶鸡、鸊鷉、绿头鸭等。它们在湖中和谐相处,构成了一幅美丽的生态画卷。这和我市近年来的环境治理有很大关系,同时还和百姓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有关。(详见本报3月9日1版)
漯河地处沙颍河流域,水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越,孕育了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黄龙湿地公园因此成为白天鹅等候鸟迁徙的驿站,沙澧河交汇处也常见成群的水鸟嬉戏。这些大自然的生灵不仅是我市生态环境的“活体检测仪”,还是构成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维系着沙颍河流域的生态平衡,为城市增添了生机与活力。
为加强我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近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明确将全市行政区域划为禁猎区、全年定为禁猎期,细化禁猎对象、工具与方法,划定法律红线。这一举措既是对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精准践行,又是我市以法治力量守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为野生动物保护提供了清晰的法治遵循,也体现了我市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为生态保护注入强劲动力,彰显了城市守护自然的责任与担当。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从来不是政府的“独角戏”,而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协奏曲”。禁猎陆生野生动物既是凝聚社会共识的过程,也是一次生动的生态宣传——引导公众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理念。这不仅需要执法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狩猎行为、筑牢法治防线,还需要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让“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守护的良好氛围。
从沙澧河畔的白鹭翩跹,到黄龙湿地的天鹅嬉戏,这些生态美景的背后,是城市对生态保护的坚守与付出。相信在法治的护航下,我市的生态环境将持续改善,生物多样性将得到更好保护,沙澧大地将呈现出更多“鸟翔鱼跃、草木葱茏”的生态美景,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书写更加精彩的漯河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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