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近6000双“冒牌鞋”被集中销毁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一批假冒伪劣品牌运动鞋开展集中销毁活动,近6000双“冒牌鞋”被彻底阻断流向消费市场,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消费安全。
2025年10月,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娜在办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中发现:被告人郑某、丁某、张某三人,在未获得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自2024年5月起,在召陵区召陵镇某村一院落内,非法生产标有3515、3514、金猴、红蜻蜓等注册商标的鞋及鞋底并对外销售。经会计账本核对与被告人辨认,2024年5月至11月期间,三人累计生产销售侵权鞋底9万余双,涉案价值约35万元,非法获利9万余元。
案件移送起诉后,召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经审理,12月24日,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郑某、丁某、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有力震慑侵权犯罪。
办案中,陈娜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案发后积极退赃、认罪认罚的胡某、杨某,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对二人予以行政处罚。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对胡某、杨某处罚到位,实现“案结事了、罚当其责”。
为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再次流入市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专门邀请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全程监督此次集中销毁行动。销毁现场,检察干警与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企业代表共同对销毁物品的种类、数量进行逐一核对,将涉案假冒伪劣运动鞋和鞋底有序投入专业处理设备,通过环保焚烧发电技术实现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生态效果有机统一。
“开展集中销毁活动,彰显了司法执法机关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坚定决心,是对守法经营企业最有力的保护,进一步坚定了企业诚信经营的信心。”现场见证销毁行动的企业代表由衷点赞,并表示今后将继续积极配合执法司法部门,共同筑牢知识产权保护防线,以高品质产品服务消费者,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办准一案、治理一片。召陵人民区检察院不止步于个案办结,更聚焦知识产权保护溯源治理。该院还主动走访辖区双汇、3515、倍温暖等重点企业,常态化召开座谈会精准对接企业法治需求,建立长效联络机制为企业纾困解难。同时积极围绕商业秘密管理与保护开展专题普法讲座,邀请企业法务、技术骨干参训,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与风险防控能力,从源头压降侵权犯罪发生概率。
“下一步,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民生领域侵权假冒突出问题,强化刑事追诉、法律监督、溯源治理一体发力,以更实举措护航企业创新发展、守护群众放心消费,以检察担当筑牢公平竞争市场防线。”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朝阳表示。
通讯员:黄鑫迪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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