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6000双“冒牌鞋” 被集中销毁
近日,召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品牌运动鞋,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消费安全。
2025年10月,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娜在办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中发现,被告人郑某、丁某、张某三人在未获得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在召陵区召陵镇某村一院落内非法生产标有3515、金猴、红蜻蜓等注册商标的鞋及鞋底并对外销售。经调查,2024年5月至11月,三人累计生产销售侵权鞋底9万余双,涉案价值约35万元,非法获利9万余元。
案件移送起诉后,召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经审理,2025年12月24日,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郑某、丁某、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有力震慑了侵权犯罪。
办案过程中,陈娜坚持宽严相济,对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案发后积极退赃、认罪认罚的胡某、杨某,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对二人予以行政处罚。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对胡某、杨某处罚到位,实现案结事了、罚当其责。
为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再次流入市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专门邀请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全程监督此次集中销毁行动。销毁现场,检察干警与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企业代表共同核对待销毁物品的种类、数量,将涉案假冒伪劣运动鞋和鞋底有序投入专业处理设备,通过环保焚烧发电技术实现被销毁物品的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
“开展集中销毁活动彰显了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坚定决心,是对守法经营企业最有力的保护,进一步坚定了企业诚信经营的信心。”现场见证销毁行动的企业代表由衷点赞,并表示将继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共同筑牢知识产权保护防线,以高品质产品服务消费者,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召陵人民区检察院不止步于个案办结,还聚焦知识产权保护溯源治理,主动走访辖区双汇、3515、倍温暖等重点企业,常态化召开座谈会,精准对接企业法治需求,建立长效联络机制,为企业纾困解难。同时,该院积极围绕商业秘密管理与保护举办专题普法讲座,邀请企业法务、技术骨干参训,增强企业人员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与风险防控能力,从源头降低侵权犯罪发生概率。
下一步,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民生领域侵权假冒突出问题,刑事追诉、法律监督、溯源治理一体发力,以更实举措护航企业创新发展、守护群众放心消费,以检察担当筑牢公平竞争市场防线。
通讯员 黄鑫迪 张 旭
校对 谢明芮
统筹 周鹤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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