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人民法院:法官下沉化纠纷
近日,舞阳县人民法院依托“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成功化解一起邻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以柔性司法守护基层邻里和睦。
该案中,原告王某甲与被告王某乙系多年邻居。原告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被告认为摄像头侵犯其隐私。双方发生争执后,被告损毁摄像头并损坏原告家门。原告王某甲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案后,仔细研判卷宗、梳理证据,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一判了之只会加深双方隔阂。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多次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头疏导双方情绪、释法明理。经过耐心调解,双方认识到自身过错,最终达成一致:被告赔偿原告财产损失,并当场履行;原告承诺不再安装摄像头。双方握手言和,邻里纠纷得以彻底化解。
通讯员 吕 辛
校对 张伟伟
统筹 周鹤琦
审读 谭艺君
编辑:王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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