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算清经济账 化解维修费纠纷
近日,源汇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事故车辆维修费用引发的纠纷案件。在该院技术室干警的积极调解下,原本需要进行高额鉴定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据了解,漯河某汽车修理厂承接了某保险公司的事故车辆维修业务。修理厂按照约定要求,对事故车进行了维修,累计产生维修费用41435元。然而,维修工作完成后,修理厂多次通知保险公司及车主前来提车并支付维修费用,却被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无奈之下,修理厂将保险公司诉至源汇区人民法院。
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被告某保险公司向法院提出对车辆维修项目及费用进行司法鉴定的申请。该院技术室干警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对相关维修单据和费用明细进行了认真研判,认为本案争议标的总计4万余元,若启动司法鉴定程序,仅鉴定费用就高达上万元,不仅耗时较长,还将增加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秉持“司法为民、节约资源、实质解纷”的理念,该院技术室干警主动向原告和被告释明:启动鉴定程序并不具备经济合理性,建议双方本着实事求是、互谅互让的原则,优先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
在法官和技术室干警的引导下,双方同意调解。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反复对账和释法明理,调解人员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维修范围、配件价格、工时费用等争议焦点逐一梳理,逐步缩小分歧。最终,双方就维修费用达成一致意见:保险公司同意按照协商确定的金额支付修理费用,修理厂也表示认可。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修理厂向法院申请撤诉,案件至此圆满结案。
通讯员 贾雅贞
校对 李 鑫
统筹 周鹤琦
审读 谭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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