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高考中考期间加强噪声管控的通告
为迎接2026年高考、中考,给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决定在2026年高考、中考期间进一步加强我市噪声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考期间:2026年6月6日至6月9日期间,每日12:00时至14:30时,22:00时至次日06:00时,全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噪声影响的各类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其中6月7日08:00时至6月8日17:00时、6月9日08:00时至18:30时,全市考点100米范围内禁止各类建筑施工作业。
二、中考期间:2026年6月22日至6月23日期间,每日12:00时至14:30时,22:00时至次日06:00时,全市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噪声影响的各类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全市考点100米范围内禁止各类建筑施工作业。
三、中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施工噪声对考生造成影响。违反上述规定的,各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四、中高考期间,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周边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噪声方式进行商业广告;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周边的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使用过大音量的音响器材、乐器等进行唱歌、跳舞、健身等活动;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周边的餐饮等场所高声划拳猜码、喧哗;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及其周边从事室内装修、制作家具、室外修缮、集会等高噪声活动;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周边的道路鸣喇叭和飙车等产生交通噪声污染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五、中高考期间,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周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禁止从事机械切割、加工等严重干扰居民正常休息的工业生产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
六、举报电话:12345
七、本通告自2026年6月6日12:00时执行,至2026年6月24日12:00时止。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1日
豫公网安备 411103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