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县人民法院瓦店人民法庭 巡回审判进乡村
7月20日,临颍县人民法院瓦店人民法庭庭长杨少武到王岗镇石桥李村,针对一起土地争议纠纷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争议现场。
该案系一起典型的农村土地权属纠纷。原告自1998年起依法取得涉案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并获政府确权颁证,明确承包期限为1998年10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多年来一直正常承包使用。2026年2月,被告以涉案土地占用其宅基地为由,强行清除原告土地上的农作物、推倒界墙并拉起围挡种植树木。经临颍县司法局王岗司法所及村委会多次调解,双方矛盾始终未能化解。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庭审前,杨少武主动对接村干部了解案件情况,组织双方当事人前往涉案土地进行现场勘查、实地测量。同时,杨少武走访村民,详细了解争议土地的历史状况、邻里地界惯例,充分征求基层干部意见,全面厘清纠纷前因后果。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规范把控庭审节奏,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细致梳理案件争议焦点,逐项查清案件事实,并结合法律法规适时释法说理,有效缓和了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整个庭审秩序井然、效果良好。
庭审结束后,下沉法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围绕群众关心、易产生矛盾的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地界划分等重点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在场村民开展普法宣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依法化解纠纷。
通讯员 张小婷
校对 李 鑫
统筹 周鹤琦
审读 孟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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