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汇区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保障胜诉者权益
9月22日,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的涉案房屋实施强制腾退,并顺利完成交付,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3月,源汇区某集体股份经济合作联社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至源汇区人民法院,请求漯河某快捷酒店解除双方租赁合同、返还租赁物并支付租金。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和被告于2024年4月1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被告违约。对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确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被告漯河某快捷酒店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租赁物交付原告;被告支付原告租赁费及违约金。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交付租赁物的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团队第一时间在涉案租赁物处张贴强制腾退公告,并多次向被执行人释法说理,耐心阐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督促其主动配合房屋腾退。因被执行人始终未配合搬离,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启动强制腾退行动。
9月22日,该院执行局组织执行干警前往涉案房屋现场。腾退过程中,干警在双方当事人共同见证下,对房屋内物品逐一清点、登记、封存,全程拍摄录像,确保执行过程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最终,涉案房屋顺利完成交付。
通讯员 贾雅贞
校对 李 鑫
统筹 翟金凤
审读 孟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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