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酒后起争执,男子凌晨酒驾被朋友举报

8月12日凌晨2时31分,舞阳交警接到群众举报:舞阳县南京路南段菜市场口有人酒后驾车。执勤民警在了解情况,确定具体位置后,驾车迅速赶往现场。
几分钟后,执勤民警到达现场,看到几人在被举报车辆旁边站着,确定了报警人后,对被举报人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27mg/100ml,驾驶人陈某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在随后的询问调查中,民警逐渐得知事情原委:当晚被举报人陈某某与朋友在夜市上吃饭时喝了几瓶啤酒,之后与朋友起了争执,随后陈某某便想驾车离开,谁知刚上路没多远,便被朋友拦下将其举报。
舞阳交警依法对陈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罚款的处罚。
来源:漯河交警
统筹 周鹤琦
审读 王俊方
编辑: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