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人速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待遇详解

近期,很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通过电话或者现场咨询自己的待遇是怎么核算的,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相关的政策。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大致分为以下三种:即“老人”,“新人”,“中人”。
"老人"
其中“老人”就是指2014年10月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或退职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且原办理退休的单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范围的,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这个原待遇指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待遇,统筹项目内部分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这个统筹项目为国家和经国家批准由省级政府规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其他自行增加的项目和提高的标准,不纳入基金发放。
“老人”基本养老金=基本工资标准×工作年限对应的计发比例+退休生活补贴+2015年按照国家标准定额增加的退休费标准+历年调整。
"新人"
“新人”是指2014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 15年的人员,符合退休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说明一点:这类人员在2029年10月以后退休要执行新人新制度待遇标准: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中人"
“中人”是指: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 (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且符合退休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
需要说明的是, 中人又分为两种类型:一种类型为过渡期退休“中人”,是指: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期间退休的人员。另一种类型为非过渡期退休“中人”。是指: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202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
非过渡期退休“中人”月基本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过渡期退休“中人”基本养老金= 老办法待遇标准+(新办法待遇标准-老办法待遇标准)*超出部分的比例-职业年金。
从改革时间2014年10月开始算起,设立10年过渡期(2014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为保证待遇不降低,对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新办法(含职业年金)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 (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 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
来源 漯河市市民之家
校对 张伟伟
统筹 周鹤琦
审读 李玉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