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交警成功侦破“1.23”交通肇事逃逸案

1月23日22时03分,漯河市交警支队二大队接到指令:源汇区大刘镇黄玉村黄石路口,一辆轿车撞倒两位行人后逃逸。接警后,大队值班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彼时正下着雨夹雪,路面湿滑,市外偏僻道路能见度极低。民警到达现场时,两名伤者已被救护车接走抢救,现场未发现任何痕迹线索。事故伤者一人在重症监护室,另一人神志不清。为尽快找到肇事者,为伤者讨回公道,民警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案情。
大队成立“1.23”事故专案小组,一组民警负责走访周边群众,寻找目击证人;另一组民警负责调取沿途监控。
由于事发路段较为偏僻,且临近春节,附近工厂放假,民警通过多种方式调取沿途监控,发现在事发时间段经过事发路段有少量轿车,仅能从昏暗的夜色中看到车辆的外型。与此同时,另一组民警调查获悉,事发地有目击者隐约看到了车辆号牌。结合目击者提供的模糊号牌,办案民警辗转3日最终锁定一车辆号牌为津A的小型轿车,驾驶人为贾某。
办案民警想方设法联系到贾某后,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强大的心理攻势下,2月7日8时,贾某驾驶津ADP****号小型轿车到二大队接受调查。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贾某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于2月19日如实供述了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漯河交警
校对:谢明芮
统筹:周鹤琦
审读:谭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