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3·15”普法宣传活动

3月15日,舞阳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等20余家单位,通过“现场咨询+知识普及+案例警示”三位一体模式,开展“3·15”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打击侵权假冒”“打击非法传销”宣传资料、展示宣传展板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消费维权法律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如果遇到商品质量问题,应该如何收集证据?”“直播带货中的虚假宣传如何界定?”面对群众关切,检察干警结合近年来办理的典型案例,现场进行说法。通过剖析“假冒品牌保健品案”“虚假宣传减肥药案”等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条款,引导群众树立“事前防范重于事后维权”的理念。
消费者权益无小事,法律监督护民生。此次宣传活动是舞阳县检察院深化“检护民生”的生动实践。下一步,舞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以“零容忍”态度打击制假售假,用法治力量守护群众美好生活。(董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