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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以“小切口”精准立法 助力现代化漯河幸福之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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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来源:


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保障作用

以“小切口”精准立法

助力现代化漯河幸福之城建设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小切口”精准立法,不断以法治力量破解治理难题、回应民生关切、护航改革发展,助力现代化漯河幸福之城建设,受到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并被评为全省立法工作先进单位。

党的领导把舵定向,“小切口”展现大担当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立法工作的根本遵循,立法规划、计划报请市委研究同意,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制度设置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并紧贴市委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开展“小切口”立法实践,努力以良法支撑改革、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市人大常委会把最具漯河特色的沙澧河风景区管理作为首部法规的突破口,通过立法明确管理机构和执法责任主体,助力我市成功申报省级风景名胜区,进一步擦亮了这张城市名片。坚持以法治力量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出台扬尘污染防治、散煤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黑臭水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多部法规,初步建立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法规制度体系。注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省率先出台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力推动了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法治化。积极推进基层治理相关立法,先后围绕物业管理、垃圾分类管理、电动自行车管理、公共场所禁烟管理、高空抛物治理、环境噪声管理、文明养犬、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等方面出台法规、制定条款,助力基层治理从“传统管理”向“良法善治”转变。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加快推进河湖保护管理立法,并创新融入防汛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的硬性要求。

开门立法汇集民智,“小切口”也有大视野

市人大常委会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贯穿于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尊重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为相关法规的出台奠定了坚实的民意基础。

起草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时,深入闹市街区,广泛发动群众,印发调查问卷10万余份,汇总梳理出30余种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行为,并就公共场所吸烟、广场舞扰民、高空抛物、养犬等突出问题设置罚则,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注重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吸纳民意、汇集民智作用,先后分三批在全市设立4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通过常态化走访、定期民意征集、专项调研等方式,将基层声音“原汁原味”传递给立法机关。在黑臭水体防治条例草案一审后的修改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临颍县、舞阳县的基层立法联系点,走近坑塘沟渠实地察看,面对面听取基层群众的声音,探讨了解农村黑臭水体形成的原因、治理的难题、解决的对策。积极拓展立法汇集民意的广度,向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专业协会、行业商会发送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函,邀请利益相关方参加立法座谈;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点、政务新媒体平台等征集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关键条款召开专家论证会、会商会等,实现了不同群体意见的充分表达;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制度机制,通过代表建议转化、参与立法调研、列席会议审议等方式,较好地发挥了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

靶向施策一事一法,“小切口”破解大难题

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小切口、小快灵、一事一法、务实管用”的要求,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靶向施策、精准解题,法规内容既“准”又“实”,所立法规“接地气、立得住、真管用、效果好”。

在生态环保立法方面,我市没有出台“大而全、面面俱到”的“大”条例,而是坚持“小题目、有特色、内容细、措施实”,聚焦扬尘、散煤、汽车尾气、黑臭水体、生活垃圾分类、饮用水源地保护等特定问题,依法治“气”治“水”,并在多部法规中设置了生态环保条款。在起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时,坚持有解思维,牢牢抓住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突出问题,逐一提出针对性强的解决方案。在澧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一审后的修改过程中,直面水源地保护工作面临的宣传教育不够到位、部门协同性不强、农业面源污染存在隐患、管理缺乏刚性约束、执法监管不够到位等难题症结,逐条逐句修改,逐一开出“药方”。散煤污染防治、黑臭水体防治立法过程中,坚持“管用几条就制定几条”“几条管用就留几条”。散煤污染防治条例最终稿只有14条1300余字,黑臭水体防治条例也只有20条2200余字,被社会各界称为看得懂、好执行的“干货式”条例。深入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紧盯城市公交发展的短板弱项,聚焦规划引领、要素支撑、优先通行、运营服务、安全管理等重点难点,为更好满足公众基本出行需求提供了法治保障。

立法为民践行初心,“小切口”传递大情怀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以“小切口”立法精准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法治的刚性约束与为民服务的柔性关怀深度融合,生动诠释了立法为民的初心使命。

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在注重加强景区资源保护的同时,尽量照顾市民和游客休闲娱乐的实际需要,对轻微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为主,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才进行处罚。城市绿化条例回应市民对绿化植物品种和杨柳飞絮污染的关切,规定城市绿化应当优化植物配置,尽可能选用适应我市自然条件的植物种类,并注重乡土树木、花草等植物的应用,限制种植易产生飞絮等污染物的树木、花草,已经种植的应当改良或者逐步更换。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出台4年多来,全市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72所、中小学校17所,新增学位4.69万个,有效解决了“上学难”“入园贵”“大班额”等老百姓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电动自行车服务和管理条例以促进驾驶人养成安全文明出行习惯为重要目的,加强规范引导,坚持柔性执法,仅就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登记上牌设置了处罚条款,并且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为主,一般不予处罚,真正寓服务于管理。

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两高四着力”,按照市委“聚焦高质量、奋勇争第一”要求,始终秉持“小切口”精准立法理念,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漯河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漯河日报全媒体记者 熊勇力 通讯员 耿高产 李 佳

校对 王麓棣

统筹 周鹤琦

审读 李   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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