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码标价不规范!漯河市一企业被约谈

7月5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该支队对我市一家明码标价不规范的充电服务企业进行约谈,督促其整改。
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调查中发现,我市一家充电服务企业,将本应分别标示的电费(0.568元/度)和服务费(0.632元/度)合并标注为“1.2元/度”,充电界面仅显示单一价格。此举导致消费者无法知道实际电费成本与经营性服务费,违反了明码标价规定,存在价格信息不透明问题,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根据规定,充电费用应由电费和服务费两部分构成,其中电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服务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须明码标价。”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说。
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约谈该企业并宣讲相关政策。该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改正违法行为:一方面在充电界面明确标示电费和服务费,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另一方面主动将服务费从0.632元/度降至0.386元/度。
鉴于该企业是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在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后能够迅速整改到位,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该企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继续加强对充电服务企业的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他们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在消费过程中遇到价格不透明、乱收费等问题,要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漯河日报全媒体记者 郝河庆
校对 李 鑫
统筹 周鹤琦
审读 谭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