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点没交警”?女子凌晨醉驾侥幸上路被查处
2025年8月1日5时许,舞阳县海南路与解放路交叉口警灯闪烁,正在该路段执勤的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豫K8S0**的小型轿车检查时,浓郁酒气扑面而来。


经现场呼气检测,李某某已达到醉驾标准。民警随后将李某某带到医院抽血送检,最终血检结果为148.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李某某,女,许昌市襄城县人,持C1驾驶证。其当天凌晨2时许在舞阳某烧烤店与朋友聚餐,期间大概喝了6瓶啤酒。凌晨4时50分许,几人结束聚餐后,李某某本想喊代驾,但在苦等多时代驾未果后,自认为“这个时间点,路上车少人稀,交警肯定都没上班。便在“代驾难等”和“交警不查”的双重错误判断驱使下,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驾车上路,最终在行驶至不远处路口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面对高达高达148.8mg/100ml的血检结果及即将到来的刑事责任,李某某对自己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上路的行为懊悔不已,称酒后驾车害人害己,这次真是教训深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李某某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将移送检察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件还在办理中。
来源:舞阳交警
校对 谢明芮
统筹 周鹤琦
审读 谭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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