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为民强根基 监督护航促善治
立法为民强根基 监督护航促善治
——市人大常委会以法治力量助推我市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10月28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命名漯河市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荣誉的背后,凝聚着市人大常委会多年来深耕法治建设的不懈努力。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守“为人民立法、靠人民立法、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的初心,以精准立法破解治理难题,以刚性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以务实举措厚植法治根基,为现代化漯河“三城”建设筑起坚实法治屏障。
“以前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没人管,闯红灯、逆行乱象频发,出行安全隐患大。现在有了明确规定,解决这些问题就有法可依了。”家住郾城区的赵先生说。赵先生口中的“规定”,正是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漯河市电动自行车服务和管理条例》。
条例的出台,源于全市范围征集的5万余份交通出行调查问卷。市人大常委会将群众反映强烈的电动自行车无牌行驶、不按交通信号通行、违规驶入机动车道等突出问题纳入规制范围,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要求、安全头盔佩戴等作出明确规定,真正实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
立法是法治建设的源头活水。市人大常委会打破“大而全”的立法思维,坚持“小切口、小快灵、一事一法”的精准立法理念,让每一部法规都紧贴实际、务实管用。
在生态环保领域,针对扬尘、散煤、机动车尾气等突出污染问题,先后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散煤污染防治条例等多部专项法规。在散煤污染防治、黑臭水体防治立法过程中,坚持“管用几条就制定几条”“几条管用就留几条”原则。《漯河市散煤污染防治条例》最终稿只有14条1300余字,《漯河市黑臭水体防治条例》最终稿只有20条2200余字,被社会各界称为看得懂、好执行的干货式条例。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立法工作的生命线。市人大常委会先后设立4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覆盖市直机关、乡镇(街道)、重点企业、行业协会等,让基层群众成为立法的参与者和评判者。
在制定《漯河市澧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时,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临颍县、舞阳县田间,实地察看坑塘沟渠,面对面听取农户关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意见和建议,将基层声音转化为法规条款。在《漯河市贾湖遗址保护条例》立法过程中,立法调研组多次深入遗址周边村落、基层立法联系点座谈调研,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针对村民关心的“保护与发展”矛盾,创新性提出保护与发展统筹推进原则,实现遗址保护与民生改善双赢。
聚焦民生痛点难点,立法为民的底色愈发鲜明。针对“上学难”“入园贵”问题,制定《漯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该条例实施4年多来,全市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72所、中小学校17所,新增学位4.69万个,有效破解了“大班额”难题;回应市民对城市绿化的关切,在《漯河市城市绿化条例》中明确限制种植易产生飞絮的植物,要求逐步更换现有易产生飞絮树木,让城市绿化更具人文温度;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在《漯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中融入防汛应急能力建设硬性要求,为城市安全筑牢法治防线。
截至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制定地方性法规17部、修改完善3部,覆盖生态环保、城市管理、基层治理、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等重点领域,初步构建起系统完备、务实管用的地方性法规体系,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
“现在办事不用跑多个部门,很多事项网上就能办,材料也简化了不少,真正实现了‘少跑腿、好办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正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的张先生对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赞不绝口。
这一变化,离不开市人大常委会的持续监督推动。
监督是人大的法定职责,也是推动法治建设落地见效的关键抓手。市人大常委会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采取专项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多种形式,精准发力、持续跟进,推动法律法规落地生根。
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报告,组织视察组深入我市部分基层执法单位,实地察看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服务型执法推进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执法部门和群众意见、建议,形成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视察报告,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4个方面12条具体建议,推动市政府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权力运行,夯实基层基础。
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开展“放管服效”改革专项监督,紧盯“一网通办”“免证可办”等改革举措落实情况,多次组织人大代表深入政务服务窗口、企业园区开展调研走访。
针对企业反映的涉企行政执法不规范、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市政府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清理废止不平等对待企业的规章政策,让法治成为漯河营商环境的“最优名片”。我市“免证可办”应用场景荣获全国“2024数字政府管理创新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绩效考核居全省第三位,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市人大常委会将行政复议工作纳入监督重点,推动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复议监督协作机制,完善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全流程覆盖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推动下,我市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显著下降,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指导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创新行政执法领域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机制,通过常态化案卷评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倒逼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普法宣传是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
市人大常委会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建立基层矛盾纠纷“两所一庭”联动调解机制,推行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共建模式,让普法宣传、矛盾化解走进田间地头、社区楼栋。针对农村地区普法力量薄弱问题,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法治下乡”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讲解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打通普法为民“最后一公里”,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法治建设中,全过程人民民主让“声音”更有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监督的制度机制,组织代表全程参与法规草案起草、调研、审议等各个环节,邀请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让代表成为法治建设的监督员、宣传员。在《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制定过程中,数十名人大代表深入景区走访调研,收集游客和周边群众意见、建议80余条,群众合理建议被纳入法规条款。
基层小网格,洞见代表法治担当作为——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进社区、入网格,积极参与矛盾调解、法治宣传等工作,将代表履职触角延伸到基层治理“神经末梢”。人大代表、社区党支部书记、居民代表、网格长、网格员等5类主体,围绕物业管理、环境卫生等急难愁盼问题共商共议,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月接待”变身“周接待”,代表“周三见”户外“摆摊”——
全市4983名五级代表混合编组进站轮值,代表码、联络站码进村、社区,代表亮明法治相关履职身份,方便群众随时反映涉法及民生诉求。对活动收集的意见、建议,按照“群众点单—代表定单—人大派单—‘一府一委两院’办单—代表督单—群众评单”的闭环处理模式,分级分类处理。对在活动中收集到的群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迫切需要解决的难事急事,形成代表建议,按职权范围研究处理。
基层是法治建设的“最后一公里”。市人大常委会持续推动法治资源向基层下沉,督促完善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优化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基层法治工作经费和人员力量。针对部分基层法治基础薄弱的问题,推动开展基层法治工作人员培训轮训,组织法律专家、资深法官、检察官深入基层开展业务指导,提升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能力。
连续六年获评依法治省考核优秀等次,从首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到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我市法治建设的每一步跨越,都离不开市人大常委会的担当作为。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秉持小切口精准立法理念,强化刚性监督,凝聚法治合力,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法治漯河建设,为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漯河新局面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漯河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丽娟 于文博
通讯员 陈 征 王 满
校对 谢明芮
统筹 周鹤琦
审读 谭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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