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评 | 让微短剧告别“野蛮生长”

■李小将
《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微短剧不得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歪曲民族历史、诋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11项内容,同时规定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制作的微短剧,在每集明显位置添加提示标识。
这是我国出台的首部针对微短剧的专门规章,标志着这一行业将正式告别过去“野蛮生长”,步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近年来,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和观众娱乐方式的多样化,微短剧以其短小精悍、易于传播的特点迅速成为年轻人喜爱的娱乐形式。同时,微短剧作为一种新兴的文化产业,不仅为灵活就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还带动了相关产业链的发展。然而,微短剧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如恶意虚假摆拍、违背公序良俗、偏离主流价值导向等,不仅让观众深感被欺骗、被愚弄,还成为阻碍微短剧行业健康发展的“拦路虎”。这正是国家出台《办法》的目的和意义所在。
制度落地见效离不开各方协同发力。微短剧制作者要强化精品意识,深入挖掘有深度、有内涵的题材,在剧本创作、拍摄制作等环节下足功夫,多向品质要“流量”。作为微短剧传播载体和内容把关者,平台需要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和义务。一方面,平台需要加强对内容的审核和把关,确保所有上线的内容都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另一方面,还需要加强对用户的引导和教育,提高用户的媒介素养。同时,政府和社会各界也需要加强对平台的监管,共同营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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