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货车上路 交警拦截查处
9月11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五大队接到预警,一辆小型货车已达到报废标准仍上路行驶,正要通过辖区卡口。执勤民警闻讯而动,及时将该车拦截。面对民警询问,驾驶员宋某坦言,想着车子虽然已达报废标准,但平时开的次数也不多,就抱着侥幸心理上路了,没想到被查了个正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不仅要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车辆强制报废,还将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宋某在听取民警的耐心普法后,对违法行为后悔不迭。
交警提醒,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往往制动性能下降、机械部件老化失灵,是道路上移动的“定时炸弹”。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后,要依法办理报废手续,共同守护道路出行安全。
漯河日报全媒体记者 郝河庆
校对 张伟伟
统筹 李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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